故事其實很出乎意料,就跟書名與封面一樣的違和。
-------以下會劇透啦 麥垮麥垮--------
昨天看了黃律師在Ted上的分享,
他說,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,
這件事其實從小聽到大了,我們也都很熟悉(但有沒有確實執行又是另一回事了)
但這部劇卻告訴我,在死亡前,人人平等。
Why?
因為我們可能隨時都會死掉。
可能我今天跟某人發生爭執,可能我兩小時前才跟某人聊天,可能我前幾秒才想起某人以前做過的蠢事,下一刻,他就不在人間了。
我經歷過兩次,兩次都是這麼的措手不及。
兩次都是心中很氣,不知道大家到底在幹嘛,滿滿百思不解的情況下,被簡短的告知。
與其說是什麼校園愛情故事,不如說是在告訴我們要好好珍惜生命。
因為我們也是啊,可能隨時都會死掉。但是只要是人都會有死亡的一天麻。
主角生的病,讓他更能夠體會真相生命這件事。
他知道他的壽命比別人短,她也知道每一天的價值都是一樣的,所以她好好的準備,好好的充實每一天。
最後雖然不是死於疾病,但也是措手不及。我相信,即使知道她狀況的人,面對這樣突然的狀況仍不能接受吧。
「活著一定就是跟某人心意相通,那就叫做活著。」
之前在看《大象席地而坐》的時候,可以很強烈的感受到這句話。
他們異化的程度很嚴重,人與人之間失去了關聯。
我做我的事,你過你的生活。
如此正是痛苦的原因吧。
現在的社會,說科技使我們更靠近點,但事實上也是更遠離一點。
我們可以透過ig看見他人的狀況,間接參與他人的生活,
但臺客劇場也說過,他覺得這個是一個虛假的世界。
對。科技使我們更能參與他人對生活,然而參與的卻都是表象
這樣不是與人的距離更遠嗎?
甚至可能比死亡還遠。
我聽過一個說法,
人啊,一生總共有三次死亡。
分別是在生理上被宣判死亡,也就是醫生宣告我們死亡的時候。
第二次則在喪禮上,人們的哀悼,就好像在告訴全世界,
這個人,這個躺在棺材裡面的人,隨著蓋上的棺槨,
不再存在這世界上。
第三次,則是最後一個記得你的人,也過世了。
最後一個與自己一起努力分享這個世間痛苦的人也過世了,
或許有人仍知道自己,或許有人聽過自己
但不在有人真正認識自己了。
ㄟ!活著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啊,但是與某人或某些人心意相通,就好像是大家一起分享了這件痛苦的事情。
這種感覺,才是生命中最珍貴的事情吧。
可能被忘記了,可能只被記住某些行為,但這些都不能代表我們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上。
活著的痕跡總是有的,那就是我們用最最真實的面貌,
一起把痛苦轉變成美好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