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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原諒他77次》
無雷
「你要心碎幾次才懂得真分手」
其實我覺得,分不分手不在於原諒幾次,真的受得了,真的愛,不管犯了幾次錯,都不會是分手的理由。
並不是說,分手是一件不好的事情,也不是說有一個理由分手是壞事,畢竟,分手總得需要一個理由麻。
可能相處後覺得不適合,可能因為一些事情的發生,導致雙方分手,那就表示,其實兩個人之間不適合在一起了,分手了很好,誰也不拖著誰,誰也不用假裝還愛誰。我也不覺得提分手的那個人就不該有傷心難過的權利,畢竟提分手了總是會對對方有著內疚,況且提出來是真的需要勇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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